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刑法總則二
Criminal Code-general Principles (Ⅱ) 
開課學期
100-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周漾沂 
課號
LawILS7044 
課程識別碼
A41 M024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5,6,7(12:20~15:10) 
上課地點
科法一 
備註
不接受外系所學生選修。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且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4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02StGBC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的目的是建立對於刑法總則基本觀念的理解,大致包含三個面向:個別抽象概念超出文字意義上的深層掌握、概念於整個背景理論體系中的定位,亦即概念與其他概念在理論邏輯上的關係,以及抽象概念與具體事實之間的對應關係。因此本課程的重點並不在於講授任何一個獨特的刑法系統理論,也不在於對眾多歧異的學說和實務見解的整理和傳遞,而主要是在通行見解的基礎上培養獨立運用理論解決具體案例問題的一般能力。上課之方式並不限於教師個人的單向講解,而包括與同學的互動討論,以確保其對於課程內容的確實了解。


刑法總則(二)
四、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1-5週)
1. 預備犯及其正當性
2. 未遂犯處罰理由
3. 著手概念與判斷標準
(1) 與處罰理由的關聯
(2) 主觀理論
(3) 客觀理論
(4) 混合理論
4. 不能未遂
(1) 「不能」的解釋
(2) 減輕處罰之理論基礎
5. 中止犯
(1) 減輕刑罰的理由
(2) 中止未遂之成立要件
五、犯罪的參與 (第6-10週)
1. 正犯與參與犯區分之法理──負責原則與犯罪支配理論
2. 正犯型態
(1) 直接正犯
(2) 間接正犯
(3) 共同正犯
3. 參與犯
(1) 參與犯處罰理由──從屬性與獨立性
(2) 參與型態
a. 教唆犯
b. 幫助犯
(3) 特別犯之參與
六、過失犯論 (第11-12週)
1. 過失犯之不法要件
(1) 結果發生
(2) 注意義務違反及可預見性
(3) 結果歸責
2. 過失犯之違法性與有責性
3. 所謂結果加重犯
七、不作為犯論 (第13-15週)
1. 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標準
2. 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
(1) 作為可能性
(2) 因果關係
(3) 保證人地位
3. 不作為犯之未遂與參與問題
八、競合論 (第16-18週)
1. 競合的意義──多重評價禁止原則
2. 判斷基本原則──行為數的計算
3. 法律競合
4. 實質競合
5. 想像競合
 

課程目標
使同學對於刑法概念體系有基本的認識。  
課程要求
上課之方式並不限於教師個人的單向講解,而包括與同學的互動討論,以確保其對於課程內容的確實了解。評分基礎為上課參與程度(10%)及以實例題為主的期終考試(90%)。
限制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同學曾修刑法總則(上)者選修。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甘添貴:刑法總則講義(1992)
甘添貴、謝庭晃:捷徑刑法總論(2006)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下)(2008)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2011)
林東茂:刑法綜覽(2006)
柯耀程:刑法總論釋義──修正法篇(上)(下)(2006)
張麗卿:刑法總論理論與運用(2007)
陳子平:刑法總論(2008)
陳志龍:人性尊嚴與刑法體系入門(1992)
黃常仁:刑法總論-邏輯分析與體系論證(2009)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下)(2006)
靳宗立:刑法總論I:刑法基礎理論暨犯罪論(2010)
蔡墩銘:刑法精義(2005)
蘇俊雄:刑法總論I/II/III (1998, 1998, 2000)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4  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2週
3/02  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3週
3/09  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4週
3/16  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5週
3/23  預備、未遂與中止 
第6週
3/30  犯罪的參與 
第7週
4/06  溫書假(停課一次) 
第8週
4/13  犯罪的參與 
第9週
4/20  犯罪的參與 
第10週
4/27  犯罪的參與 
第11週
5/04  過失犯論 
第12週
5/11  過失犯論 
第13週
5/18  不作為犯論 
第14週
5/25  不作為犯論 
第15週
6/01  不作為犯論 
第16週
6/08  競合論 
第17週
6/15  競合論